告市民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根据目前疫情形势和重庆市防控要求,所有来院人员须落实新冠肺炎防控措施,敬请理解与支持。
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疫情防控:
(一)所有来院患者、陪诊人员和其他办事人员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依序候检,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询问流行病学史,主动报告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近期有无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
(二)老年人、非智能手机等不能提供健康码查询者,请提前携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主动登记个人信息、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
(三)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院内就诊。
二、门急诊管理:
(一)鼓励市民通过网上预约挂号、电子支付缴费。
(二)每名患者就诊时原则上限1名陪同人员,就诊时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三)发热门诊患者须主动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在指定地点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方可离开。
三、入院、住院管理:
(一)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入院前须完善核酸等检查,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或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二)所有办理新入院的患者,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留陪,留陪期间请不要更换陪护人员。
(三)住院期间暂停患者探视,请患者家属不要来院探视,鼓励微信等视频探视和电话慰问。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