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拟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人数 (名)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保安服务采购 |
6 |
23.01 |
1名 |
|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23.01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供应商注册地不在重庆的,须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取得备案证。(提供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www.cqsjwzx.com)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报名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收取;若投标人未缴纳,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2月22日)起四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21年2月26日北京时间9:00-9:30
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2 月26日北京时间9:30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竞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并交纳报名费及保证金。
五、磋商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一)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二)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三)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供应商自备信封,封袋上注名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递交保证金,则视为其磋商保证金无效。
(四)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其余不足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当场补齐。未中标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开标现场宣布评标结果后当场退还。
(五)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服务期满成交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7514580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9-1 附件: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安保服务采购(2021年).doc